2021年3月1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“宿迁市洋河镇国御酒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御酒业”)与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苏酒集团”)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”,案件二审结果为“驳回宿迁市洋河镇国御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”,苏酒集团再一次胜诉。 本案中的争议商标为江苏洋河